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

安徽一医院原院长,一审被判10年

编辑:环球读报网 发布于 2022-04-01 11:12:12 共69人阅读 分享到
文章导读

法院审理查明,2000年至2021年,被告人郭川明在担任安庆市中医院党委书记、院长、安庆医专党委委员、工会主席等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非法收受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的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451.44628万元,并为他人谋取利益.

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安庆市中医院原党委书记、院长郭川明 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,以受贿罪判处郭川明有期徒刑10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,退缴的全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。

法院审理查明,2000年至2021年,被告人郭川明在担任安庆市中医院党委书记、院长、安庆医专党委委员、工会主席等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非法收受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的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451.44628万元,并为他人谋取利益。
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郭川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便利,非法收受相关企业及个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并为他人谋取利益,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。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自愿认罪认罚,积极退赃并缴纳罚金,依法予以从宽处理。故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。

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

来源: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

声明:本文内容来自用户上传并发布或网络新闻客户端自媒体,本站点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请联系删除。

本文标题:安徽一医院原院长,一审被判10年由用户上传并发布。
标签:

相关文章

最新文章

(c)2011- 东南医疗网 All Rights Reserved
   备案号:赣ICP备2022007289号